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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 事规则方 大 锦 化 化 工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 草 案 )(201 3 年 9 月 26 日 公司 第五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八次 会议审 议通 过 ,尚需提 交 2013 年第 一次 临 时股东 大会 审议 批准 。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确保方 大锦 化化工科 技股份 有限 公 司(下称 “公司 ”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201 3 年 11 月 15 日经 2013 年 第二 次临 时股 东大 会 批准)二 一 三年十一月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 了 进 一 步 规 范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
广 西柳 工 机械 股 份有 限 公司董 事会 议 事规则(本议 事 规则 经 公司 2014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的 2013 年 度股 东 大会 审 议 通 过 生效 。)第 一章 一般 规 定第 一条 为 规 范董 事 会会 议 的召 开 和表 决 程 序 , 确保 董 事会 落 实股 东 大会决 议 , 提高工作 效 率 , 保 证科 学 决 策 , 根 据 中华 人 民共
珠 海 格力电器股份 有 限公司董事 会 议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规范化运作,健全董事会运行体系, 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 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 二 条 董 事 会 是 股 东 大 会 的 执 行 机 构 , 在 股 东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修 订 预 案 ,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 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 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四 川 汇 源 光 通 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2013 年 4 月修订预案,待股东大会审批)目 录第 一章第 二章 第 三章 第 四章 第 五章 第 六章 第 七章 第 八章 第 九章第 十章总则董事 董 事 会 董 事 长董 事 会 专 门委 员 会 董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会 议的 召 开 程 序 董 事 会 会议表 决 程序
四 川 浩 物 机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 规 范 四川 浩物 机 电 股 份 有 限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董事 会 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确保董事会工作效 率及科学决策,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海信 科 龙电器股份有限 公 司董事 会 议事规则(经第八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会议运作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 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 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执行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
广 东 海 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 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 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 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 董事会秘书 、 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第 二章 董 事会
第(1 )页海 马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第 一 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 保 证 公 司 董 事 会 依 法 行 使 职 权 和 承 担 义 务 , 公司 董 事 会 在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下 称 公 司 法 )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证 券 法 (
深 深 圳 圳 赤 赤 湾 湾 港 港 航 航 股 股 份 份 有 有 限 限 公 公 司 司董 董 事 事 会 会 议 议 事 事 规 规 则 则(2014 年 5 月 22 日 经 公 司 2013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目 目 录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总则
深 圳 市 长 城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4 年 1 月 14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第 一条 宗旨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
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条 宗旨为了进一 步规范 本 公司董事 会的议 事 方式和决 策程序 , 促 使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 履 行其职责 ,提高 董 事会规范 运作和 科 学决策水 平,根据 中 华人民 共 和国公司 法 、 中 华人民共 和国证 券 法 、 上 市公司治理准 则 和 深圳证券 交易所 股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议事规则美 好 置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2014 年 5 月 9 日经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修订)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董事会 的议事程序, 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合 肥 美 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经公司 2013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 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 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 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根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西 安 旅 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经 XXXX 年第 XX 次股东大 会审议 通 过)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规 范西安旅 游股份 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公司” ) 董事 会议事方式 与程序 , 提高董事 会议事 效 率,保证 董事会 决 策的科学 性,切 实行使董事 会的职 权 ,根据 中华人 民 共和国公 司法
西 藏银 河 科技发 展 股份 有 限公司 董 事会 议 事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在 公司法 、 公司章程 和 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会议须由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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