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预案,待股东大会审批)(经2014年5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二一四年五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经2013年3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 Tag ]
股票 代 码: 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 号 : 2013-016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2012 年 度 社 会 责 任 报告证 券 简 称 : 永 安 林 业证 券 代 码 : 0006632013 年 4 月18 日前 言1、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利益相关者和全社会的责任,以实现企业与经济社会
福 建 省永安林 业 (集团) 股 份有限公司章 程(修 订 预案,待股 东 大会审批)(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 会第四次会议 审 议 通过)二 一 四 年 五月目 录第 一 章第 二 章 第 三 章 第 一 节 第 二 节 第 三 节 第 四 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 五 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内 部 控 制 监 督 检 查 制 度(经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 证福建 省永安 林 业(集 团 )股份 有 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内部控 制制度的 有效实 施 , 提高公司 经营管 理水平和 风 险防范能 力, 促 进公 司可持续 发展, 维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度( 修 订 预 案 ,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 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 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按 照 建 立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的 要 求 , 为 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司监 事 会 现 场 工 作 制 度( 预 案 ,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的 法人治 理结构 ,促进公 司规范 运作及 可持续发 展,有 效发挥 监事作用, 切实保护 投资者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修 订 预 案 , 待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 经 2014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 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司重 大 法 律 纠 纷 案 件 备 案 制 度(经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 产监督管理, 维护股东 和 公司合法权益, 保障 公司资产安全, 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 二条纷案件:本制度所指的 重大法律纠纷案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内 部 问 责 制 度( 2013年 6 月 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健全内部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 法、证券
泰 禾 集团 股 份 有限 公 司章 程贰零壹 肆 年伍月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 014 年修订)目 录第 一章第 二章 第 三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 四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 五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 六章 第 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 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 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 十章 第一节第二节总则经营 宗 旨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风 险 评 估 管 理 办 法 (经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指导福建省永安林业 (集团) 股份 有限公 司 (下称股份公司) 和各控股公司 (以 下统称各公司、 公司) 开展风险评 估工作, 促进公司持续、 健康
成 都 市兴 蓉 投 资股 份 有 限公司章 程( 经 2014 年 5 月 9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四次临 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1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总则经营宗旨和范围 股份第一节第二节 第三节股份发行股份增减和回购 股份转让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董事会 第一节第二节股东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股东大会的召集 股东大会的提案
湖 北 博 盈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 经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2014 年 4 月 30 日博盈投资 公司章程目 录第 一 章第 二 章 第 三 章总 则
民 生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 2014 年 4 月 9 日 )目 录第 一 章第 二 章 第 三 章总 则 3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4股 份 4第 一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证 券 投 资 管 理 制 度(经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湖 南 投资集 团 股份有 限 公司湖 南 投 资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经公司 2013 年年度股 东 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 二 条 公 司 系 依 照
北 海 银 河 产 业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章 程( 经 2014 年 6 月 12 日 召 开 的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二 O 一 四 年 六 月北海银河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 014 年 6 月修订目 录第 一 章第 二 章 第 三 章总 则经 营 宗 旨 和 范 围 股 份第 一 节第
采取发行股份方式筹集实收资本(版本 2)1 / 7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名称:____ 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____ ____ ____。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 ;邮政编码:____ ____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六条公司的股东为____ ____ ____ ____
采取发行股份方式筹集实收资本(版本 2)1 / 9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福 建 省 永 安 林 业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法(经 2013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