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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海 印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范 意 见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章程,特制定如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 一 条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是 董 事 会 在 议 事 和 决 策 过 程 中 必 须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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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北 福 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董 事 会 议 事 规则(经公司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根 据 中 华人 民共和国 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和 湖 北福星科技 股份有 限 公司 章程 (以下 简 称 “公司 章程 ”) 的有关规 定, 为了 规范 湖北福星 科技股 份
黄 山 金 马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20 08 年 1 月 28 日经公司 200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4 年6 月 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修订, 待公司 2014 年度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目 录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第十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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