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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票据管理办法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的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受控状态制度名称银行票据管理办法编号执行部门监督部门考证部门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对银行票据的管理,提高银行票据使用的[ Tag ]
1 / 2企业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各销售部门应详实办妥客户信用调查,并随时了解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 A 客户调查 B 客户的信用情况) ,签注于信用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共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风险低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第三条 销售部门最迟应于出货日起 60 日内收款。如有超过上列期限
商业票据管理办法受控状态制度名称 商业票据管理办法编 号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对应收票据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防范应收票据的风险,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票据,是指公司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第三条 公司对商业票据管理遵循核准、记录和保管职能相互分离原则。第四条 客户商业汇票应直接寄送至财务部,销售人员不得经手
企业票据管理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提高企业票据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对票据的传递和保管,控制票据的有效使用,根据票据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包括发票、支票、汇票等。第 3 条 企业各部门在开展与票据相关的各项业务时,均应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第 2 章 发票管理第 4 条
应付票据管理办法下面是某企业制定的应付票据管理办法,供读者参考。应付票据管理办法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目的为加强对应付票据业务的管理,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涉及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第 2 章 应付票据的管理第 3 条 应付票据的签发本公司在材料、设备采购付款过程中需要签发应付票据的,必须
02 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有效管理应收票据,依据有关营业处理办法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各营业部门应详细进行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调查客户信用的变化(可以利用机会通过 A 客户调查 B 客户的信用情况) ,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第三条 营业部门所收票据,自销售日算起,至票据兑现日止,以 120 天为限。如超过此期限,财务部将根据查得资料,就其超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总 则第 1 条 为了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明确管理及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本办法所称的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第 3 条 银行票据自资金专管员或出纳专人保管,资金专管员或出纳负责填写支票并设登记簿及时登记支票的购入、开具、保存情况。第二则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受控状态制度名称银行票据管理办法编 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加强对银行票据的管理,提高银行票据使用的规范性,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开户银行的规定,企业财务部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 2 条 管理范围。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由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第 2 章 银行票据的购买、领
应付票据管理办法受控状态制度名称应付票据管理办法编 号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第 1 章 总则第 1 条 为加强对应付票据业务的管理,合理控制负债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 2 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票据主要包括银行承兑票据和商业承兑票据。第 2 章 应付票据的管理第 3 条 应付票据的签发。企业在材料、设备采购付款过程中需要签发应付票据的,必须经财务部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根据国家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票据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票据是指银行汇票、支票和收据。第三条 公司票据由公司财务经营处统一管理。第二章 银行汇票第四条 收到银行汇票时,需检查核实下列事项:(一)出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汇票;(二)收到非出票人交来汇票时,应要求交付汇票人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嵩阳煤业有限公司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严肃银行结算纪律,明确业务流程,杜绝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结算办法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银行开户与账户管理第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按规定的审批手续开设银行账户。第三条 银行账户只能用于规定业务范围内的银行结算,不出租、出借,不得用于个人结算
集 团 公 司1/4内 部 银 行 管 理 制 度1.目的本制度主要规定内部银行的结算纪律和规范内部银行的操作.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在内部银行开立内部账户参与内部结算的各责任中心.内部银行仅限于各责任中心之间发生的原材料领用、产成品进仓、半成品转移、以及各责任中心相互提供劳务加工的结算,各责任中心的费用考核不属于内部银行交易范畴.3.职责 3.1.集团公司内部银行负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规范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结算行为,杜绝挥霍浪费,避免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公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的收支保管,均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现金管理第三条 公司与外单位经济业务的支付结算,应尽量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减少使用现金。第四条 公司配置专职出纳人员办理现金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