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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 肃 上 峰 水 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需经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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