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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峰水泥”、 “总公司” 或“公司”) 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明确总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 称“ 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 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 确保控股子公司规 范、 高效、 有序的运作, 提高总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 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保定 天 鹅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 子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办 法本管理办法经 2013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 强保 定天鹅股 份有限 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对 控股子公司的 财务管 理, 理顺公司 与控股 子 公司的财 务管理 关 系 ,规 范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 活 动行为 ,特制 定本办 法。第二条 本办法
吉林 光 华控股集团股份 有 限公司关于 规 范公司控股股东 及 实际控制人行为 的 专项工作方案吉林光华 控股集 团股份 有限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为贯彻 落实中 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 关于开展 “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 专项工作 的通知 (吉 证监发20 1443 号)要 求, 进一 步规范公 司控 股股东 及 实际控制人 行为,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 川 友 利 投 资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对 子 公 司 的 管 理 办 法(2013 年 8 月 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控股子公司, 特 别是异地分子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 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子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
四 川 美 丰 化 工股 份 有 限 公司重 大 事 项 内 部报 告 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 范四川 美丰化 工 股份有 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 及公司的 分公司、 分支机构 和控股、 参股的子 公司 (以 下简称 “相 关 单 位 ”)的 重大事 项内 部报告 工作, 明确 公司内 部各部 门、 相关单 位 及有关工 作人员 的 重大事项 内部报 告 职责和程 序
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下面是某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供读者参考。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制度第 1章总则第 1条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规范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及对外披露程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第 2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及对外披露负责人包括以下机构和人员。 1.子公司董事会和委派董事。2.子公司高级管理人
桂 林 旅 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制度(201 3 年 3 月 28 日经 公司 第 五届董 事会 2013 年第 二次 会议审 议通 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 对桂林 旅游股份 有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控股 子公司 (以下简称 “子公司” ) 的 管理, 根据 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 “公司法”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太 原 煤 气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重 大 事 项 内 部 报 告 制 度2013 年 12 月 11 日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太原煤气化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 , 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 归集和有效管理 ,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及时 、 准确 、 完整 、 一致 , 维护投资者的合
盛 达 矿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经 2013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十六 次会议 审 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 为促使 盛达矿业 股份有 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控 股子公 司 规范运作 , 确 保控 股子公司 业务符 合 公司的总 体战略 发 展 方 向 , 有 效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
神 州 学 人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办 法(2011 年 4 月 14 日 经公 司 第六届 董事 会第 三十 次会 议审议 通过 ;2014 年 6 月 13 日经 公司 第七届 董事 会第 二十 二次 会议修 订 )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 进神州 学 人集团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明确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 了在 青 海明 胶股 份 有限 公司与 其控 股子公 司之 间建立 规范 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 通过具体的管理手段和方法, 实现股份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 使 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协调发展, 取得最大的价值收益。 依据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具体内部环境与管理要求和 公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股份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之二十九关 于 修 改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的 议案各位董事: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根据 深圳 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关联交易 第三条、 第四条和 公 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现对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2013 年 度 股 东大会 审 议 通 过)第 一章 一 般 规定第 一 条 为 保 证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允 性 , 确 保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 公司法 、 证 券法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 公司章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授 权 管 理 制度( 七 届 十一 次 董 事 会审 议 通 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完善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以下简称 “子公 司” ) 的治理结构, 加强授权管理工作, 明确权利责任关系, 控制经营风险, 确保公司规 范运作, 保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管 理 制度( 七 届 十一 次 董 事 会审 议 通 过 )第 一章 总则第 一条 为加强鲁泰纺 织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母公 司” ) 对 其控股子 公司( 以下简 称 “子公 司” ) 管理控 制,建立 有效的 控制机 制 ,规范公 司内部运作机制, 对公司的治理结构、 资产、 资源等进行风险控制 , 提
鲁泰纺织 股份有 限 公司控股 子公司 重 大事项报 告制度( 七 届 十一 次 董 事 会审 议 通 过 )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条 为了规范鲁泰 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控股子公司 (包括全资子 公司, 以下简 称“子公 司” ) 的重大 事项内部 报告工 作,明 确子公司重 大事项内 部报告 的职责 和程序 , 加强对 子公司 的管理, 控制子 公司的 经营风险 。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2013 年 度 股 东大会 审 议 通 过)第 一章 总 则第 一 条 为进一步 完 善 鲁泰纺织 股份有 限公司 (以 下 简称“ 公司” )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第 二条 独立董事
鲁 泰纺 织股 份有 限公 司 审 计管 理制 度(七届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修订)第 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和 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是在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 , 依据国家的方 针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本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 独立对公司 及下属单位的经 营活动、 会计
鲁 泰 纺 织 股 份 有 限 公司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七 届 七次 董 事 会 审议 通 过)第 一章 总则第 一 条 为进一步加强 鲁泰纺织股 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与投资者 和 潜在 投 资者 ( 以下统 称 “投资 者 ”)之 间的 沟 通 ,加 深 投 资者 对公 司 的 了 解 和认同, 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 稳定的良性关系, 促进公司完善治